4 试验装置


4.1 燃烧试验箱
如图1所示,燃烧试验箱由金属板(或其他不燃材料)制作,箱体底部尺寸为(305×355) mm,高 760mm。试验箱设有供观察燃烧现象的含卡口的玻璃门。箱体顶板下方25mm处设有一块挡板,顶 板上均匀分布16个直径为12.5mm的通风孔。箱体两侧面各设有8个直径为12.5mm的通风孔, 孔中心距离箱体底边25mm。
燃烧试验箱
4.2 试样夹
试样夹为一个悬挂于箱体中心的倒“U”型金属夹,可夹持尺寸为(70×210) mm的试样,夹持后试样的长轴线位于垂直方向。夹持试样时,应沿试样整个长度方向,距试样边缘10mm位置进行夹取,暴露面为(50×210)mm。试样夹应与箱体顶部连接,并能在箱体外部旋转试样夹,以观察试样的两个侧面。
4.3 试验火焰
试验火焰由本生灯提供,灯管内径为10mm,位于试样底边中心处,灯管顶端距离试样底边19mm
调节灯管的空气供应量以产生(410±2)mm高的火焰。本生灯配有拉伸手柄和轨道,在点燃本生灯后可使本生灯滑动至规定位置。
燃气通常可使用天然气或丙烷,输入压力应为(17.2±1.8)kPa。
4.4 记时器
采用精度为0.2s的秒表或电子记时器。
4.5 刻度尺
采用精度为0.5mm的宣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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